曲靖市麒麟职教集团学生德育量化实施办法

  • 2018.12.26
  • 立德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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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发展,促进学生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知行统一,言行一致,成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二、基本原则

定量和定性综合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德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生处组织实施,班主任全面负责。

2.以班级为自然考核单位,班主任为考核组长,各科任课教师和班干部为成员,每周班会由班主任对每位学生进行考核量分。

3.每月各位学生的得分由班主任报学生处,期末分数报学校德育领导小组。

4.每位学生开学时间的操行以100分为基数分,扣分则减,奖励分则加。100分以上者为优秀,80—100分者为良好,60—79分者为及格,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四、奖惩:

1.操行分100分以上(优)者,才能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获得奖学金、优先推荐就业。

2.学期操行分60分以下(不及格)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连续两学期不及格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三年制学生(100×6个学期=600分),毕业时各学期分数相加,总分低于480分;四年制学生(100分×8个学期=800分),毕业时各学期分数相加,总分低于640分者,不安排实习,缓发毕业证或发结业证,不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