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好问责这柄利剑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应时而生、应势而生、应需而生,是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问责条例的正式实施,意味着新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正式诞生,标志着党和政府在推行问责制度的实践层面上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真抓严管、狠抓落实,把问责条例这柄利剑用起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的试金石。那么,如何利用好问责这柄利剑呢?
一要加强对《问责条例》的学习领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把《问责条例》学深悟透,通过学习,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担当,以问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责任。使党员干部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并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
二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工作制度,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完善制度执行责任追究制和制度执行考评体系,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列入单位或个人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起钩来,做到奖罚分明。切实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在探索性试验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行为区分开来,坚持容错免责与懒政追责“双管齐下”,坚持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
三要不折不扣执行《问责条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想《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就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下去,而不是束之高阁,成了一纸空文,成了“稻草人”,成了摆设。也不是念在口头上、挂在墙板上。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坚持问责利剑高悬,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和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问责要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对失职失责坚决问责。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对不敢问责的也要问责,才能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纪委、纪检组也要从自身做起,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做到动真格、敢问责,使问责利器在实践中释放威力、更加锐利。
四要从严抓好监督工作。问责不仅靠高度自觉,更要靠强力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各个部门要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严格落实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各项制度,以严格的管理监督树立组织的威信、维护纪律的权威;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重要标准,把履行职责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主动适应传媒日益发达、舆论监督日益重要的时代趋势,提高舆论监督的权威性深入性,促进常态问责、主动问责、效果问责向上向好。
做好以上基础工作,我坚信,在管党治党中一定能够利用好问责这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