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古知今 读昨天的故事看今天的问责
2016年7月8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截止目前,《条例》已施行三月有余。估计很多人和我一样,很好奇,在博大精深的中国历史文化中,有“问责”这个说法吗?有问责的相关典故吗?鉴古知今,翻翻古书,读读昨天的故事,可以加深我们对《问责条例》的理解。
通过资料查找,我们发现,“问责”一词是个舶来品,源于当代,问责开始于2003年的“非典”时期,此后,随着问责的深入,逐渐形成制度化。在中国古代,虽然没有“问责”这个词语,但立“军令状”的说法却由来已久,立军令状其实也是为了职责明确,目标明晰,失责必究,也是问责的一种方式。在历史的长河中,官员失职问责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这里试撷取几个历史片段,举几个触目惊心的例子。
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春秋时,晋文公的典狱长官李离以秉公不阿、执法如山著称于世,但在一次执法中却因错判形成死刑冤案。李离发现时为时已晚,于是负荆请罪,请求晋文公依律判处他死刑,晋文公为他百般开脱劝解,并下达免死命令。李离推辞不受令,伏剑自刎而死,鲜血溅红朝堂。为此,司马迁在《史记》中记下了荡气回肠的一笔。李离视职责如生命,以身徇法,用生命为后人换来沉甸甸的教训;他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和气概为后人树立了标杆;他自我问责、引咎自杀的悲壮事迹值得我们时刻谨记。
商鞅变法以巨大的成功为秦帝国一统天下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历史上留下很多典故,有一个与问责有关的故事永载史册,它关乎法令权威的维护。《史记·商君列传》记载:正当卫鞅(即商鞅)指定的法令颁行秦国,人们议论纷纷不予执行之时,年幼的太子嬴驷,也就是后来的秦惠文王却触犯了法令。卫鞅准备依法惩处太子。但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加刑罚(主要是国君不能由身有残疾的人继承),便对太子傅公子虔处以割去鼻子的劓刑,并对太子师公孙贾处以在脸上刺字涂墨的黥刑。第二天,秦国百姓对法令无不遵从。公子虔是秦孝公赢渠梁的大哥,太子的伯父兼老师,太子犯法,问责到他的两位老师,在当时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卫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道理,有效地震慑了秦国百姓,维护了法令的权威,这一问责事件在当时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不容小觑。
另外,说到问责,我们还会不自禁地想到一个成语:“割发代首”,这个成语讲的是三国时期,曹操亲率大军兵发宛城讨伐张绣。此时麦子已熟,曹操下令:“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没想到他自己的马却因受鸟儿惊吓踩到庄稼,他按令自罚,欲自刎谢罪,经郭嘉等谋臣将士们劝说后用剑割下一绺头发,权当自我惩罚。因他自己带头执法,使他的军队纪律肃然,屡建奇功,在群雄并起,诸侯割据的时代,三分天下有其一!千百年来,人们对曹操割发代首有各种各样的解说,引发我们深思。现在的人觉得剪头发是件很正常的事,可是,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随便割掉头发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违犯了最基本的孝道。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严于律己,实属难能可贵。用今天的话说,曹操作为“一把手”,做到了严守纪律,做到了问责必严,踩红线就要坚决问责。
说到曹操,我们还会想到马谡失守街亭,诸葛亮挥泪问斩,并自请处分,自贬三等,从一品丞相降为三品右将军的典故。在这个过程中,诸葛亮除了追究马谡失职外,主动承担直接和主要领导责任,愿领受责罚,自降三级,问责自己的过失。对于今天的我们依旧有很大的警示意义,值得我们反腐咀嚼。
回到现实中来,《问责条例》的施行,补上了管党治党制度链条中重要的一环,它拧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螺丝,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砸出的一记重锤。我们坚信,只要抓好《问责条例》落实,党风、政风必将为之一振,必将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