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籍处

  • 2018.12.20
  •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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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实施招生各项工作和招生相关宣传工作,完成招生简章的制作。

2、开辟、巩固各种招生生源渠道的以及与各地生源学校的联系、沟通、协调;完成新生报到相关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并做好与招生相关的信息录入等系列工作。

3、保证所有学生报名账目清楚,在招生结束后一个月内与财务处办理结清手续;认真组织好校内学生中高衔接报名工作,建立管理档案。

4、负责全校学生学籍的录入、注销工作。加强与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沟通,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及时做好在籍学生毕业证办理、发放、登记工作,确保毕业证及时发放,杜绝错发、漏发。

5、全面负责全校大专学生、普通中专学生学籍的档案建立、变更、异动,毕(结)业办理工作。

6、做好在校学生的学籍跟踪管理工作,协调学校大中专财务科,针对已办理毕业证但欠缴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学生,严格推迟发放毕业证。

7、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助贷文件政策精神,全面负责学校资助中心工作。与财务处合力做好学生助学金发放和学费减免工作,建立完善助学金管理系统和学费减免系统。